四种常见的工商异常情况
正常经营的企业,突然“工商异常”了,一般来说有四种情况:
1、年报异常
如果公司没有按时年报,就会引起工商异常。
根据规定,凡是在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成立的企业,不管是否开业,不管是否独立核算,都需要在本年度的1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年报。
2、地址异常
这种属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工商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会不时发送信函或是致电注册地址上的联系方式,倘若没有人接纳企业的信件或电话,经核实确认企业不在该地址,则将认定为工商异常。
工商部门还会派遣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考察核实状况,如发现根本就没有这个公司的门牌号,或者是虽然有门牌号,但是根本无此公司,那么也会直接将公司列入到经营异常名录上。
3、未按要求公示
工商部门会要求企业公示如股东或发起人的认缴和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股权变更、行政许可、知识产权出质、行政处罚等信息,如果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展公示,那么企业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从而被标记异常。
4、虚假公示信息
企业在公示公司信息时,如果有故意隐秘企业真实情况,或是利用企业招摇撞骗,被工商部门查出来后,就会被认定为工商异常名单。
如果企业是在无意中变成了工商异常,只要跟税局说明情况、解释清楚并提交相关材料,一般都解除的,也不会对企业造成什影响。
工商异常七大危害
工商异常且一直不做处理的话,会对企业造哪些危害呢?
1、影响企业信用度和个人征信
当企业被列入工商异常名录后,企业的异常状态也会展现于社会大众眼前,不仅合作伙伴对企业的信用情况产生质疑,此时其法人、股东、监事的有关信息也将被纳入“黑名单”,限制高消费,不能贷款买房、移民,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甚至连养老保险都不能领取。
2、正常贷款受限
目前来说,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金融机构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对企业发展十分不利。
3、无法变更或注销
当公司进入异常名录时候公司主体做不了任何的工商变更或注销业务员,这也会耽误公司的进度,企业老板如果要处理的话,需要要明确引起工商异常的原因是什么,不同的原因对应的处理方法是不同的。
4、无法参与政府工程
当企业被列入工商异常名录后,企业将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无法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申请荣誉等工作,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5、办理税务事项受限
不能办理变更税务、升级一般纳税人、票种核定、增值税最高限额、防伪税控发行、领取发票等税务事项。
6、企业异常记录
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就算解除异常,该异常记录也会一直公示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网页上,无论是在工商局网站还是一些第三方查询网站,都可以查到异常信息,这会影响公司的形象。
7、吊销营业执照
如果不把工商异常当回事,拖着一直不处理,最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会被吊销执照。
工商异常怎么解除?
之前我们说过了工商异常的几种情况,那怎么才能解除呢?又需要什么材料呢?
1.年报异常
因过期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报告标记异常的,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企业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补报年度报告情况说明(已公示后的年度报告/已年报截图并加盖公章)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2.地址异常
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标记异常的,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企业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核实之日起5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申请移出提交材料时分为两种情况:
1.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住所或者经营场所)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2.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复印件(公章)、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公章)、相关部门证明等)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3.未按要求公示
因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标记异常的,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应当先履行其信息公示义务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相关证明材料(改正后的公示信息及承诺)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携创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4.公示信息虚假
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标记异常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企业所属携创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年报数据更正申请书
5、相关证明材料(改正后的公示信息及承诺。视不同情况提供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专业机构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6、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