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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按规定为其子女申请在上海接受义务教育;持有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取得本市高中毕业文凭的,可以参加上海卷统一高考,报考本市部属高校、在外地有招生计划的市属高校或者民办高校。持有居住证人员的子女,报考外地高校可依据上海市相关政策获得加分(2006年加20分);可按上海有关规定参加相关社会保险,并可享受相关待遇;可以按规定参加上海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可以参加上海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评选;在科技成果申报、认定、奖励,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其他方面也可享受相关待遇;持有人随行的16岁以下子女可以享受上海计划免疫等传染病防治服务。希望子女能够转学上海,体验更加丰富的国际大都市教育学习资源的外地人士;期望子女能够通过参加上海统一高考,进入上海高校就读的外地人士;期望子女能够通过参加上海统一高考,享受高考加分优惠政策进入原籍或外地高校就读的外地人士;原籍外地的大学毕业生在上海落实了工作单位,但因种种因素,未办理上海户籍的。已经在沪工作但没有“上海户籍”的外地来沪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