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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
分支机构可为其聘用员工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
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
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三, 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聘用单位申请,由聘用单位向其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区县人事局审核合格报市人事局
审批;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事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四, 报送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
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
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5)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7)近期一T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诚信声明>下载
(9)<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10)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等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
分支机构可为其聘用员工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
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
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三, 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聘用单位申请,由聘用单位向其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区县人事局审核合格报市人事局
审批;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事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四, 报送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
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
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5)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7)近期一T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诚信声明>下载
(9)<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10)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