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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基本申请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持证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5、持证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磁卡。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持证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5、持证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磁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