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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机构的设立与人员的培训 机构的设置应根据委托物业的用途,面积,管理深度,管理方式等确定;人员的配备除考虑管理人员的选派外,还要考虑操作层(维修养护,保安,清洁,绿化等人员)的招聘.依据职责分别进行培训. (二)规章制度的制定 必要的规章制度: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物业各区域内管理规定;用户(住户)手册等. (三)物业的验收与接管 物业的验收是依照国家建设部及省市有关工程验收的技术规范与质量标准对已建成的物业进行检验,它是直接关系到今后物业管理工作能否正常开展的一个重要环节.物业接管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接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移交物业的过程,移交应办理书面移交手续.开发企业还应向管理单位移交整套图纸资料,以方便今后的物业管理和维修养护.在物业保修其问,接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还应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保修实施合同,明确保修项目,内容,进度,原则,责任与方式. (四)进户管理 进户,是指业主,使用人正式进住使用物业,俗称"入伙".商品房购房业主或承租使用人的进户程序一般为: 1.发入伙通知书 在物业正式使用条件全部具备后向业主或使用人发出入住书面通知书. 2.带业主或使用人实地验收物业,着重勘验 (1)房建质量; (2)设备质量,运转情况; (3)房型,装修,设施配备等是否与合同相符; (4)外部环境状况及影响. 3?约定代为装修,添置或更换自用设备或设施等事宜即各种代办事宜 4.签订<物业使用公约> 主要内容包括:在分清白用与公用部位,设备,设施的前提下确定双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物业正常使用的行为规范及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