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撞了电瓶车,交警定了我的全责,对方受伤住院,要求垫付费用,交警说只有我的垫付费用到账才能取车,保险公司说对方住院费用达不到强制险垫付标准,无法垫付怎么办
7个回答这种情况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郁闷的,一般来说,对方受伤住院的话,所有的费用都是由第三者的保险费用去支付的,你可以要求你的保险公司帮你去协调沟通处理的,正常的话保险公司会指派相关的业务员去专人处理,这个也是属于保险的业务范围,甚至也是他们的服务的标准,如果当地的保险公司不是很合合作的话,你也可以直接致电他们的总公司去反映情况
不行的,既然保险公司不愿意垫付,就算起诉他他也不会垫付的,只能等官司打完为止,交通事故的官司需要很长时间的,为什么要垫付呢,我老娘交通事故医药费都是自己出的,别人不会垫付的,无底洞
不能。我之前出过类似的问题,垫付是必须的,网上说的都不准确。先说钱的事情,只要你有责任,先垫付,到医院刷信用卡好了,然后自己把收据留着。后面的没钱了,让伤者自己治疗,最后让伤者到法院起诉你和保险公司,法院一般走简易民事调解,也就是算账,保险公司赔多少,你出多少,对方出多少(如果他有责任的话),然后你垫付的钱多的话保险公司退给你。剩下的钱保险公司直接打钱给对方。然后法院出调解书,有法律效力。好处是,1,你不用自己找对方要各种票据,对方为了多赔钱一定会自己准备好的。2,有法院的调解书,案子就此终结,以后不用担心他缠你,什么后遗症啦,各种糟心事。坏处是,1,时间会比较长,从最开始到终结,怎么这也得3-4个月。2,在此期间,对方一定会不停的电话等各种手段骚扰你,要会忍耐。再说责任的问题,既然是人伤事故,交警一定要扣车的,这个一个月后他们会出结论然后给你放车的。由于对方是电动车,如果去测试的话,100%的电动车最高限速都是超的,然后如果对方在机动车道行驶的话,也是违法的。除非你无证驾驶等严重的违法行为,否则,你应该是主责对方次责。然后你承担70%对方30%,保险是按60%报销。但往往交警会劝你认可全责,然后100%保险处理,你和对方都不用掏钱。从经济上说,这个是比较好的。但问题是,如果有事故的后遗症,会比较麻烦。特别是在这种情况下,还私了(不通过法院),那未来你还是有风险的。写这么多,希望能帮到你。不要给对方耍性子,不要多垫付(1W以内),保持耐心,相信法律。最后,还是安全开车最好。祝你顺利。
可以建议伤者起诉,但是必须把你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法院可以根据保险合同和事故责任,判决保险公司先予部分理赔,类似于强制支付令。
保险说没达到垫付的标准。伤者家属和你,目前已经拿不出钱来继续垫付了。究竟现在已经垫付了多少钱?几千还是几万块钱?
现在什么情况,已经垫付了多少钱了?既然已经定了你全责,那么伤者要求你垫付或者你的保险垫付,这个要求对于伤者来说是合情合理的,毕竟人家无辜受伤,还得伤者自己垫付医疗费,于情于理说不过去。你这种情况,可以与交警协商一下,让交警出具一个书面通知给保险,要求保险公司垫付费用。另外,如果你垫付的资金,那么这部分资金的医院收据,你要保管好,到时候与保险公司结算的需要发票收据。
交强险只分有责和无责两种赔付,主责就是有责,交强险最高一万(医保内的),超出的你主,你还需要出70%。你的修车费对方赔给你30%。保险公司赔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