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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宣布,7月1日起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20年月均工资调整为2020年月均工资,月缴存额上下限分别为2116元、226元,缴存比例仍为7%。补充公积金1%-8%。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刊发《关于2020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表示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42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自7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
自2020年7月1日起,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20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0年月平均工资。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116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626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26元。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刊发《关于2020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表示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42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自7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
自2020年7月1日起,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20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0年月平均工资。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116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626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