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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件:1、甲方将 租给乙方用于 等商品使用。2、租赁期限:2年,自2009年8月23日至2011年8月23日。3、租金和租金的缴纳方式:租金每半年一交,房费共计壹万零伍佰,半年到期前10缴纳房租。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任意更改结构及人为破坏,如需改建需征得甲方同意。5、合同到期如乙方继续使用甲方应优先考虑租赁费另行商量。合同期间如乙方转租他人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能实施,如有一方违约,应支付对方违约金5000元。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8、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年 月 日